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 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6 号),按照《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》(吉教高〔2019〕5 号)和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》(吉教高〔2021〕17 号)有关要求,结合《长春建筑学院教学改革提升实施方案》,引导各教学单位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,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。
评选工作开始后,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立即召开教研室全体教师会议,研读文件精神,明确责任分工,为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积极准备材料。经基层教学组织申报、学院审核推荐,校内外专家评议,我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最终荣获2024年“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”荣誉称号。

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组织申报工作

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荣获“校级优秀组织”荣誉称号
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成立与2018年6月,前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。通过多年的努力与积累,现已汇聚了19名专职教师,其中高级职称4人,中级职称6人,初级职称9人。全部拥有硕士学位,教师比例、职称、学历、年龄结构合理、队伍稳定,形成了课程负责人推动、专家指导、专职教师协同的教学团队。

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
基层教学组织是高等学校立德树人、落实教学任务、促进教师教学发展、开展教研活动、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,是联系教师与学生、落实教学工作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是高校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直高度重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工作,并将充分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。把教研室等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作为战略性、基础性、长远性的重要举措抓牢抓实,有效引导一线教师热爱教学、研究教学,促进教学能力提升。以创建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为目标,持续加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